关于颁发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郑政办〔2015〕79号)文件精神,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时,对于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不可预见费按照5%的比例实施监管;对于信用等级评定为AA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不可预见费按照10%的比例实施监管”。
我会负责实施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、记载、计分、评级和公示工作。为切实服务广大会员,让会员获得协会的优惠待遇,享受政府对诚信企业的奖励和激励政策,我会从2016年5月1日起,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AA、AA级的房地产企业颁发“房地产企业信用证书”,证书可以作为企业申请政策优惠的依据。
附件:郑州市房地产企业信用证书申请表
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
2016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