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领取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通知
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考生:
201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,为保证我市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证书领取时间、地点:
即日起,郑州市考试合格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大厦1719办公室(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)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后即可领取资格证书。
二、资格审查:
由于2016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采用先考后审的方式,按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《关于2016年度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中房学【2016】8号)有关要求,考生领取证书时,需提供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。以上材料均需提供2份复印件。
三、执业登记:
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初始登记,应按照《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的规定,通过“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服务系统”(网址:jjrzc.cirea.cn)提出登记申请。
附件:郑州市考试合格人员名单
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
2017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