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荐房地产估价机构参与2021年度
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保证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,按照郑州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《关于推荐郑州市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的函》的要求,经研究,决定推荐一批优秀房地产估价机构,参与2021年度郑州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材料提交时间
2020年12月25日-31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二、申请材料报送地点
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(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大厦1719房间)。
三、推荐原则及程序
本次推荐参与2021年度郑州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机构名单,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择优和自愿申报”的原则,即:机构自愿申报→查询信用档案→市房协评估专业委员会对机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讨论→确定推荐名单→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机构应客观、如实填报《2021年度郑州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申请表》,并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;
(二)各机构提交申请前,应对本机构综合实力、技术水平进行充分评估,确保有充足的技术力量,保质、保量、按时完成委托征收评估工作;
(三)各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《房地产估价规范》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,公正、客观的提供评估结果。
附件:《2021年度郑州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申请表》
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
2020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