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现金收付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
各房地产经纪机构,各房地产估价机构:
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0〕第1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《关于协同开展现金收付问题排查工作的函》有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、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不支持现金支付问题的排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机构高度重视,认真进行自查自纠,并如实填报《收付主体不支持现金收付问题排查表》。
二、请于2021年3月1日上午12:00前,将填写完整的《收付主体不支持现金收付问题排查表》电子版发送至zzfdcxh@126.com邮箱。
附件:《收付主体不支持现金收付问题排查表》
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
2021年2月24日